Search
EN
首页 /江宝全著作/边干边吹集/自编自演篇

经济承包责任制 (分配办法)

1993年02月16日
02.16

1993

>1993年02月16日

50

50
分享至

根据九三年总厂董事会意见,并经厂第五届职代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1993 年 1 月 1 日起,总厂经济承包责任制分配办法,修 改调整如下:

 一、各经济实体继续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多劳多得、 联利计奖的分配原则。一次分配由总厂与分厂(包括商贸)签订 承包合同,每月按指标兑现核算发给分厂。二次分配由分厂与车间、 班组、个人建立分配办法,总厂不干预,但各单位都必须建立严 格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二、试生产经营满一年以上,已经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经 总厂与分厂商定,确定两个考核底数:利润考核底数和职工人数 工资总额底数。然后联利计奖,每月底进行计算,利润每增加 1%, 职工工资总额增加 0.6%;利润每下降 1%,工资总额下降 0.6%。

三、考虑到即使是正常生产经营,由于投入、转产、价格、 产品开发等各种原因、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异常情况,因此对 联利计奖单位实行下保上限办法:亏损单位人均最低收入不少于 月工资 100 元/月(不包括副补)。年利 200 万元以上单位计 算工资的利润增长幅度不得超过 400%;年利润 100 万元以上单 位,增长幅度不得超过 350%;年利润 50 万元以上单位,增长幅度不得超过 300%;年利润 10 万元以上单位,增长幅度不得超过 280%;年利润 10 万元以下单位,增长幅度不得超过 250%,没有 计算考核的实际利润,可以顺次后推,弥补下一个月不足部分, 一直到当年年底,如果仍超过增长幅度,即不再计算。

四、创办一年以内,生产经营没有正常的单位,由总厂与分 厂每月商定分配办法,也可参照同等利润企业的分配标准执行。

五、由于大小单位承担的经济指标任务不一样,因此,各单 位职工基础工资标准也有区别:年利润在 200 万元以上单位,人 均基础工资标准为 150 元/月;年利润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人均 基础工资标准为 140 元/月;年利润在 10 万元以上单位,人均基 础工资标准为 130 元/月;年利润在 10 万元以下单位,人均基础 工资标准为 120 元/月。商贸单位职工按 10 万元以下核准执行。

六、各单位人员进出必须经总厂批准。加减人员加减基础工资。

七、各单位利润数是指毛利在缴纳总厂和国家规定的各种税、 费后数。各单位提取的大修理资金、新品开发资金均作为利润数 先提奖金后交总厂。

八、除了职工工资以外,各类管理人员仍然实行职务工资和 职称工资:总厂正职 400 元/月、副职 350 元/月;部主任 280 元/月、主任科员 260 元/月、科员 240 元/月、实习科员 180 /月;利润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正职 300 元/月,副职 280 元 /月;年利润在 20 万元以上单位,正职 280 元/月,副职 260 元 /月;年利润在 5 万元以上单位,正职 260 元/月,副职 240 元 /月,正创办单位正职 240 元/月,副职 220 元/月;商贸单位 正副职按创办单位标准;工程技术人员中,工程师 240 元/月, 助工 200 元/月,技术员 160 元/月,实习技术人员大专以上 140 元/月,中专 120 元/月(如果科技人员工资低于其所在分厂基础工资,则按基础工资发给),各单位主办会计 180 元/月,出 纳会计 160 /月,供销员 200 元/月。各单位计算基础工资时, 以上超过部分,均作指标计算。

九、承包领导人的风险贡献奖本着多干多拿、少干少拿原则, 一律以利润为唯一衡量标准,按比例提成。年利润在 200 万元以 上单位提成比例为 10%;年利润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的提成比例 为 12%;年利润在 50 万元以上单位成比例为 13%;年利润在 10 万元以上单位的提成比例为 14%;年利润在 10 万元以下单位提成 比例为 15%。所有承包单位提成的奖金,一律属承包者所得,其 中正职 50%,副职不论多少,其和为 50%。

总厂领导提成比例为:按各分厂利润总和,正职提成 1.5%, 副职提成 0.75%,部门领导总和提成 0.75%。承包人的风险贡献 奖在职工效益工资后进行。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预付应得数 的 70%。

十、所有承包经济实体,财务必须接受总厂监督。审计工作 原则是每季一小审,半年一中审,年底一决审。审计发现问题, 总厂有权进行查处和惩罚 , 属于严重违法乱纪者提交司法机关查 处,责任一律由承包者自负。

十一、各承包单位无论是职工的效益工资还是领导人的风险 贡献奖必须进入成本。本月进下月,一月套一月。个调税职工一 律自行缴纳,承包领导由单位承担,总厂认账,各单位处理。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为总厂财务部、行政部,修改权为总厂 董事会。 

1993 年 2 月 16 日

用户登录

同意 用户协议 或 注册协议
我要用验证码登录
还没有账户? 点我申请
Copyright © 2024 南京金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08524号-1    

Copyright © 2023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津ICP备05006862号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