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世纪之交、建国 50 年将至、澳门回归在即,这些大喜大贺的新年 开头,作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家在想些什么?这个时候,江宝全却想 到了褚时健及一些“沉沦”的企业家。他说:我们这些企业家以后怎么样才能有 好下场?为此,1999 年 1 月他撰写了这篇文章。据传,这篇文章被中央某新闻单 位编成内参。后来,出现了中国企业家的“年薪制”、“工资协商制”。
企业家需要政府明确的激励政策
最近碰到两件事,引起了我沉重的思考。一是远距离的玉溪卷烟厂长褚时健。 80 年代早期诸时健接任了一个破烂摊子玉溪卷烟厂,当时真是困难重重,在他的 领导下,十多年玉溪厂创造了奇迹,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他任职期间累计 上交国家税收 1000 个亿。结果在 58 岁快要退二线那年,私分了几百万美元被判 无期徒刑。个人犯罪受到惩罚,当然无可非议。但有老百姓说国家给了他一个鸡蛋,他孵养了一群鸡,又生了无数蛋,结果他偷吃一个蛋,主人不饶他。这好像 给人有点感觉:有点欠公正。二是附近的三钢集团主要负责人辛辛苦苦为国家支 撑了一个早晚必定破产的五小工业,很多年养活了数千人。在终于破产的关键时 刻,企业职工突然面临失业待岗而义愤填赝。这名负责人因为有超万元的“罪行” 而被捕入狱。这当然同样无可非议。但给人仿佛有种感觉:他成了五小工业垮台 的最后“替罪羊”。

我现在也面临着这个问题:1984 年组织上将我从一个大厂调到濒临破产的作 坊企业江宁金箔厂(县属城镇集体企业),当时固定资产只有 38 万元,亏损 197 万元。十多年下来,我将这个企业变成固定资产上亿元,年利税超 5000 万元小型 集团企业,而自己已经 53 岁也快退二线了。下一步我将拥有什么?万一不干后企 业垮下去怎么办?从一个经营几十年的领导人身上找一个一万元、二万元“问题” 来,企业家谁都不敢说“无”字。
我不想做没经过主人批准同意而偷吃鸡蛋的人,也不想做垮台企业的“替罪 羊”,而想搞“阳光下的吃鸡蛋”,想在企业兴盛时讨一个“说法”。可是,现在 的现状就是不搞“如何吃鸡蛋法”。平时老是“盖着葫芦摇”,全凭你自己“看着 办”。无事时你“安然无恙”,有事时就说你“偷吃了蛋”。到时真的这样做了,你 二话说不出来,因为你确实“偷吃了蛋”。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企业现在急需要政府能拿出一个激励企业家的政 策。改革的时代将企业家推向了市场,搞产品、搞销售、搞投资,别的政府都“推” 出去了,唯独到底给企业家吃多少蛋老“推”不出来。光是嘴上喊你要切好这个 “蛋糕”,实际上这个蛋糕多大?是什么蛋糕?怎么个切法?谁也讲不清。到时说你 没偷蛋也行,说你偷蛋也行。这样下去怎么行?再这样“推”不出来,“老企业家” 一个一个都要“倒”下去,新企业家一个一个难上来。要上来的都是私人企业“老 板”、外资企业“老板”。公有企业“老板”即使有,也只能是“稀有动物”了。
企业家需要社会的“理解万岁”
企业家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他们从事的行业也是特殊的行业。
企业家“特殊性”特在什么地方?社会上许多人并不十分注意这个问题。其 实,企业家特就特在玩的都是“钱”。企业家玩“钱”与部队人玩炮弹一样危险特 大,但与银行家玩“钱”还不一样。银行家是用别人的钱在“政府控制下”的玩 钱,而企业家是在推向市场政策不管的前提下没有“钱”要变出钱。因此,企业 家决不等同于银行家。
演员在电影里、电视里、舞台上接吻,人们“理解万岁”;打仗的人、当兵 的人在战场上、在演习过程中子弹走火、战争失利,人们“理解万岁”;科学家 在实验中浪费这个、损坏那个,人们“理解万岁”。为什么?因为社会承认他们的 “特殊性”,人们将他们的行为严格区别开来看。而企业家在玩“钱”的过程中, 也犹如演员在演“接吻”戏,犹如军人在玩“子弹”,犹如科学家在搞“实验”, 难免走火,难免失误,为什么不能来点“理解万岁”?我呼吁,企业家也需要“理 解万岁”。
在一个社会大家庭中,扮什么角色都是演员。作为一个演员,演什么都要 投入,只有进入“角色”才能干好。在今天这个大潮中,中国的市场经济还不 十分规范的情况下,企业家想把“钱”玩好,就必须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在 “玩钱”的时候,难免有失误的地方。事物到了特定环境里,有的时候无可奈何 也就难界定了。例如:无论公有企业或私有企业,搞市场经济都需要一些经费 “打点”市场,私人拿钱打点理直气壮、无忧无虑,公有企业拿钱出来“打点”, 查不出拉倒,查出来不是算“行贿”就是算“受贿”。再如:中国公有企业大 一点“老板”都有小车子,清明上坟,难免全家人老婆孩子都坐车去,你说这 个领导不廉政,办私事竟用公车,等等。这些事累算起来,后果能不大吗?所 以说,现在的企业家真有意思,正面总结一下,能当全国劳模;反面搜集一下, 能做牢房。
企业家需要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造就了许多有作为的企业家,没有党的改革开放, 就没有这么多企业家的今天。但同时,改革开放也使一些企业家队伍中的渣滓有了为非作歹的可乘之机。他们胆大妄为、胡作非为、为所欲为、大肆侵吞挥霍国 家和社会财富,使许多企业的老百姓搞苦了,单位搞垮了,而自己却成了“穷庙 富方丈”。对这些犯罪行为者,国家给予严厉打击,老百姓当然拍手称快,不打击 国家政权怎么巩固?市场经济怎么能上轨道?但是,在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能 不能尽量注意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政策,这样对帮助、教育、挽 救干部、人才只有好处而无害处。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企业家的培养难度很 大。他们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高级人才”,少一个就可能少一份财源,多一个就 可能多一个财源。
实事求是说,在中国改革开放十多年来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最少有如下诸因 素始终处于“不清不楚”的状况:第一,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所有企业到底按什 么法规来搞市场经济的“规则游戏”?第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人们“搞 转移”了,而中国解放几十年形成的许多老的“红头文件”都在“新的没有、旧 的照执行”中发挥作用。这些“红头文件”是否都适应于这个“转移”?新内容 用老办法是否可行?第三,在改革开放“开始”的年代,有人号召人们“摸着石 头过河”。到底摸着什么石头过河是对的,什么石头又是错的?谁讲得清?第四, 还有很多讲不清的事。如企业被推向市场了,有些地方对政府不利的都推向市场, 对政府有利的又不准推向市场。这样的“推法”意味着什么?那么我们到底怎么 个推法?等等。对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你硬要说那个有罪,那个无罪,这 还能不出大事吗?我强调这些,并不是为“经济犯罪”辩护,而是要请党能够在 特殊的时代里多给一点企业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能否分清一些“界 限”。如:针对有些企业家超过法律规定的“犯罪”问题,能不能研究一下是有 意图的贪污侵吞,还是无意识的触犯法律?是被动的“违法违纪”,还是有目的 “无法无天”?是初犯还是重犯?是有功之臣,还是无功受禄?是轻罪还是重罪? 等等。
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党切实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政策,国 家一定会更加兴旺发达。